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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组织结构类型

组织需要权衡两个关键变量之后才可确定合适的组织结构类型。这两个变量指可以采用的组织结构类型以及针对特定组织如何优化组织结构类型的方式。不存在一种结构类型适用于任何特定组织。因要考虑各种可变因素,特定组织的最终结构是独特的。2.4.4.1 节和 2.4.4.2 节描述了在权衡这两个变量时应考虑的一些因素。2.4.4.3 节讨论了项目管理中常见的一种组织结构。

运行项目时需要应对组织结构和治理框架带来的制约因素。为有效且高效地开展项目,项目经理需要了解组织内的职责、终责和职权的分配情况。这有助于项目经理有效地利用其权力、影响力、能力、领导力和政治能力成功完成项目。

单个组织内多种因素的交互影响创造出一个独特的系统,会对在该系统内运行的项目造成影响。这种组织系统决定了组织系统内部人员的权力、影响力、利益、能力和政治能力。系统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管理要素;
  • 治理框架;
  • 组织结构类型。

组织系统因素的完整信息和说明,以及这些因素组合对项目的影响方式并不在本指南范围之内。

本指南并不像有些与文献、方法论和实践相关的学科那样深入地探索这些因素,只是在本节概述了这些因素及其相互关系。

本概述先简要介绍一下系统。系统是各种组件的集合,可以实现单个组件无法实现的成果。组件是项目或组织内的可识别要素,提供了某种特定功能或一组相关的功能。各种系统组件的相互作用创造出组织文化和能力。以下是关于系统的几个原则:

  • 系统是动态的;
  • 系统是可以优化;
  • 系统组件是可以优化;
  • 系统及其组件不能同时优化;
  • 系统呈现非线性响应(输入的变更并不会产生可预测的输出)。

系统内部以及系统与其环境之间可能会发生多个变更。出现这些变更时,各组件内部发生的适应性行为反过来会增加系统的动态特性。这种特性取决于组件之间的联系和依赖关系的相互作用。

系统通常由组织管理层负责。组织管理层检查组件与系统之间的优化权衡,以便采取合适的措施为组织实现最佳结果。这一检查工作的结果将对相应的项目造成影响。因此,项目经理在确定如何达成项目目标时务必要考虑这些结果。此外,项目经理应考虑到组织的治理框架。

管理要素指组织内部关键职能部门或一般管理原则的组成部分。组织根据其选择的治理框架和组织结构类型分配一般管理要素。

关键职能部门或一般管理原则包括(但不限于):

  • 基于专业技能和可用性开展工作的部门;
  • 组织授予的工作职权;
  • 工作职责,开展组织根据技能和经验等属性合理分派的工作任务;
  • 具有纪律性的行为(例如尊重职权、人员和规定);
  • 统一指挥原则(例如一位员工仅接受一个上级对任何行动或活动给出的指示);
  • 统一领导原则(例如针对一组活动只能有一个计划或一个领导人,以及相同的目标);
  • 组织的总体目标优先于个人目标;
  • 支付合理的薪酬;
  • 资源的优化使用;
  • 畅通的沟通渠道;
  • 在正确的时间让正确的人使用正确的材料做正确的事情;
  • 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员工;
  • 明确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
  • 确保员工安全;
  • 允许任何员工参与计划和实施;
  • 保持员工士气。

组织将这些管理要素的绩效分派到选定的员工身上。这些员工可能在不同的组织层级上执行上述职能。例如,组织的层级结构有平级和上下级的关系。从基层到高层,这些管理层级关系多种多样。分配到各个层级的职责、终责和职权表明了各个层级的员工在组织结构内执行上述职能的方式。

第 2 章的内容进行了大量重写。关于组织过程资产和事业环境因素的信息保留不变,但新增了关于治理、管理要素和组织结构类型的内容。